知识卡片
监视经济:隐私权从个体到公司的转移
内容
当系统只存储用户明确输入的数据,服务是在为用户服务;但当用户活动作为其他操作的副产品被追踪记录,这种关系就变得不那么纯粹——服务不再只是完成用户想要的事,还服务于自身利益,这可能与用户利益冲突。若服务靠广告盈利,广告主才是真正的客户,用户追踪数据会变得更详细、保留更久、被用来为每个人建立营销画像——把这种关系里的”数据”一词替换成”监视”,很多常见说法会立刻显出本来面目(”监视驱动的组织”“监视仓库”“监视科学家”)。隐私权的本质不是保密一切,而是”决定权”——每个人有权决定自己想在从保密到透明的光谱上处在哪个位置;当数据经由监控基础设施被收集,隐私权并没有消失,而是从个体手中转移到了数据收集公司手中——公司实质上在说”相信我们会用你的数据做正确的事”,然后自己再决定要不要保密收集到的东西。这种转移之所以史无前例,是因为过去的监控(无论是国家监控还是医生-患者、被告-律师这类信任关系)要么昂贵不可伸缩,要么受到严格的道德法律约束;互联网服务让在缺乏有意义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海量敏感信息变得极其容易——所谓”用户同意了隐私政策”的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大多数隐私政策本身就模棱两可,用户既不了解数据会被如何使用,也几乎没有真正的选择自由:当一项服务已经”事实上”成为社会参与的必要条件时(比如用智能手机、用社交网络),选择不用它本身就要付出真实的社会代价。
参考来源
- 位置:《数据密集型应用系统设计》第十二章《数据系统的未来》"隐私和追踪""监视""同意与选择的自由""隐私与数据使用"(源文件:_epub-src/ch12_split_003.html)
- 结论依据:原文用"数据"替换"监视"的思想实验揭示广告驱动服务对用户追踪的本质,定义隐私权为决定向谁展示什么的权利,并说明这种权利被监控基础设施从个体转移到公司手中,同时指出用户的"同意"缺乏真正理解和自由选择,直接支撑本卡片结论。
- 原始内容:拥有隐私并不意味着保密一切东西;它意味着拥有选择向谁展示哪些东西的自由……隐私权不一定受到损害,而是转移到了数据收集者手中……如果用户不了解他们的数据会发生什么,就无法给出任何有意义的同意。